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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建筑设计院党务公开方案
作者:十堰市建筑设计院   来源:本网   日期:2011-11-17 17:58:41


  2、党的思想建设情况。院党委开展思想政治工作、理论学习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、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等情况。
  3、党的组织管理情况。院党组织的设置、主要职责、机构调整,党员发展、管理和民主评议,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,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,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,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。
  4、领导班子建设情况。院领导班子职责分工、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执行民主集中制,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,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。
  5、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。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执行,后备干部考察推荐,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,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。
  6、联系和服务党员、群众情况。听取、收集和采纳党员、群众意见和建议,帮助党员、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,接待来信来访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,办理涉及党员、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。
  7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。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、落实党内监督制度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,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,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。
  8、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。
  (二)、党务公开工作的形式和方法
  1、依目录公开。按照《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汇编》进行公开。
  2、依申请公开。对于党员、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,经党组织研究确定可以公开的,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公开载体上向党内或社会公开,党组织认为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,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,对于涉及党员、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,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、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公开,广泛听取党员、群众意见,促进党组织与党员、群众之间的互动与交流。
  3、收集反馈。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设立意见箱的方式收集党员、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。对党员、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,积极反馈院领导班子,并将整改情况再次向党员、群众公开。
  4、在党内公开的内容,通过采取召开党内会议、下发文件、通报、公开或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。
  5、党务公开工作的时限。对于政策规定、工作制度、工作程序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;对于一定时限内相对稳定的常规工作定期公开;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动态性、阶段性工作,根据进展情况逐段公开;干部考察预告、任前公示等临时性、应急性工作临时公开。具体时限要求依据目录规定执行。
  五、健全机制,加强领导,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
  (一)健全工作机制。院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设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,负责全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。
  (二)加强宣传教育。利用各种新闻媒体,采取各种有效措施,向广大党员、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意义与要求,提高思想认识,调动其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,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  (三)加强实践探索。各科室要深入实际,贴近群众,不断研究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,总结经验,把握规律,拓展思路,不断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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