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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建筑设计院党务公开方案
作者:十堰市建筑设计院   来源:本网   日期:2011-11-17 17:58:41

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印发<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十办文[2010]33号)和市国资委党委《关于印发<在市国资系统党的基层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十国资党[2011]6号)文件精神,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工作,现结合院内实际,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实施方案。
  一、指导思想
 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,服务经济工作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,规范党组织运行机制,扩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,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,保障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,促使院党委工作更加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  二、工作原则
  1、发扬民主,广泛参与。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不断拓展党员参与院党内事务的渠道,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,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,努力在院内营造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。
  2、依法依纪,科学规范。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,对院党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,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,及时予以公开,并逐步使公开工作制度化。
  3、积极稳妥,注重实效。顺应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和党员、群众的新期待,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,大胆实践,勇于创新。坚持从院的工作实际出发,坚持先党内后党外,循序渐进,讲求实效,防止形式主义。
  4、统筹兼顾,整体推进。把党务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一起部署、一起检查、一起考核,统筹规划,同步推进,形成互相配套、互相促进、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。
  三、工作目标
  到2011年底基本实现全院党务公开工作的“全覆盖”,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,达到“公开形式标准化、公开内容规范化、公开工作制度化”的基本目标。
  四、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
  (一)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
  1、党组织决议、决定及执行情况。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及省、市重大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和院生产经营、业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,任期工作目标、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,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研究决定及落实,涉及党员、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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